济南市社保局官网_济南市社保网上申报系统_官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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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数据同步: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了增减员、单位及职工信息更改等情况的,应在每月工资申报前,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做“数据同步”,点击“数据同步”后确定以中心的信息覆盖单位和职工的信息,保证社保中心系统与网上申报系统的数据一致。3.增员申报:单位增员,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“增员申报”后,增加一行,应严格按照身份证录入职工18位身份证号码和姓名,按回车按键后,选择人员类别为城合制,保存并打印《缴费单位增员表》后回到首页,及时自左侧“目前有X笔申报未提交”中提交,经系统提示申报处理成功后,增员完成。单位增员完成后应保留好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(分配、招用手续)或相关调动手续。(1)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,存在未注销得居民医保卡的,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和首次就业人员,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首页中“居民停保”功能提交处理,成功后重新做增员申报;5.减员申报:单位减员,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“减员申报”后,增加一行,录入职工18位身份证号码和姓名,按回车按键后,如实选择职工的减员原因,保存并打印《缴费单位减员表》后回到首页,及时自左侧“目前有X笔申报未提交”中提交,经系统提示申报处理成功后,减员完成。减员完成后单位应保留好职工的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证明、调动手续、辞职手续等相关离职材料,上述材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与《缴费单位减员表》统一报送。一、我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76元。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我市2015缴费年度(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)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6元,上限为13128元。根据省政府鲁政发〔2006〕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,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,在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(2626元)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4376元)之间申报缴费基数。2、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。想群众所想,帮群众所需,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、理解、和谐的关系,按照职责范围,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。5、坚持逐级负责、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。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,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,工作落实到人,责任到人。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、团结聚人、一身正气服人,要经常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,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,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。6、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政治坚定,业务精通,作风务实,牢固树立“公仆”意识和大局观念,克己奉公,廉洁勤政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,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,严格履行工作职责。8、在业务工作中,不得违反党纪、国法和政令,以及各项规章制度,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;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;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、打架,闹无原则纠纷。14、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,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,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,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。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、程序、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,实行政务公开,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。2、在服务过程中,工作取得较大成绩,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,给予表扬和奖励,并作为年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。4、凡被服务对象投诉,经查实,有违反“服务纪律”条款,情节较重者,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,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,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。6、凡违反“服务纪律”条款,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,除按第5条处理外,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;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,再次违纪者,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,另行安排工作,下岗学习期间,停发职务补贴、岗位津贴、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。1、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,由主任任组长,副主任任副组长,各处处长参加组成,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。领导小组负责检查、监督、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主任办公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参加,秘书处处长列席,并负责记录,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,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。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,通报、研究、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。办公会议由主任、副主任、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,根据需要,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,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,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。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,总结汇报上周工作,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。各种类型的会议,都要讲求实效,开短会,讲短话,能合并召开的会,不分别开,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,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。会议要突出重点,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。避免泛泛而谈,议而不决,决而不行,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。二、学习的内容、方法、步骤,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,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,适时制定学习计划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。三、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,以自学为主,集中学习,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,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,学以致用,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、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。1、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,半天以内的,由处长批准;半天至二日以内的,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,由分管主任批准;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,由主任批准。各种请假(含公休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病假、婚假等),必须事先填写《请假登记表》,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。特殊情况,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,事后补填《请假登记表》。四、请事假时间,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,抵补后每超过一天,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。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,均按旷工处理,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,扣除下月考核奖金,旷工二日以上的,扣除当年考核奖金。三、外省、市来济客人,按照来客级别分别由主任或处负责人接待。原则上只安排第一餐和送行餐两次,其余就餐及住宿、车票由来客自行负担。本市客人一般不安排就餐,县(市)区来人需要就餐时,经主任同意,可安排工作餐。六、所有就餐安排,必须由负责接待的人员事先填写《对外接待就餐申请表》,经主任审批签字后,作为结算的依据,并按规定的标准在指定地点就餐。二、增强安全意识,未经批准不得乱拉、乱接电线,严禁私自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,下班后锁好抽屉、橱柜、保险柜,办公室内不得违反财经纪律超额存放现金。二、各处和工作人员因公用车,要提前向秘书处提出,说明用车时间和地点,由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调度,如离开市区,须经主任批准。三、驾驶人员按要求的时间、地点出车,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,做到保证安全、保证质量;每日要对车辆进行保养、维护,保持车辆干净、整洁,及时排除车辆故障及隐患,不带故障行车,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;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酒后驾车,避免交通事故和刮、擦、碰等现象发生;下班后和节假日将车辆存放在指定位置,存放车辆要随时落锁,严防车辆、配件被盗,注意安全;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交外人驾驶;驾驶员不得私自开车办私事,否则,造成车辆事故及损失,由驾驶员本人承担;要厉行节约,注意节省油料和维修费用。油票使用要登记,每月结算。